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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推进 “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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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上午,南关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制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举行南关区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办公室揭牌仪式暨《驻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检察官工作站联合工作实施细则》文件会签仪式。南关区副区长王维学、南关区检察院检察长杨玉武、南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贺、南关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杨建平、专职检委会委员邱立东等出席会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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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王维学副区长介绍了南关区水资源生态环境现状及区河长办日常工作职能,同时表示积极欢迎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共同推动南关区河湖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杨玉武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与区属各行政机关积极沟通、形成合力,通过司法办案,促进依法行政,防止监督缺位。同时会签《驻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检察官工作站联合工作实施细则》,并为“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站”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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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站的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河长、湖长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中的监督协调和检察长依法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措施落实第一责任人作用;有利于发挥检察专业优势,在法律咨询、证据收集等方面提供司法支持。

下一步,南关区检察院要同区河长办和区属各行政单位沟通协作,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深化务实合作,积极探索“河长+检察长”协作新机制,为南关区河湖管理营造良好环境,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认同感和幸福感。

(谢毅 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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