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践行“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工作要求,积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创建放心消费在吉林,提升服务质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维护冬季旅游市场经营秩序,12月11日,吉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冬季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管理。结合冬季旅游特点,研判形势,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抓好防控措施和防疫物资落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宣传提示力度,提升游客安全文明意识,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加强对旅游市场源头的管理。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排查道路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和交通秩序监管,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及时清理道路冰雪,完善冰雪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旅游标识。加强对旅游汽车公司管理,强化旅行社租车环节管控,落实导游人员工作职责,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大景区内老旧房屋隐患的排查治理。
加强对旅游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加强旅游景区、滑雪场、旅游饭店、旅游餐饮场所、旅游购物店、营业性演出场馆及节庆活动举办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管理,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加强对旅行社经营行为的管理。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恶意竞争、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非法组团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不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在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要重点加强经营冰雪游览项目和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的安全监管,督促景区强化对危险地段、餐饮游乐场所、冰雪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重点区域和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严禁省内各滑雪场无证经营和指导员无证上岗行为。加强对极端天气预警预报,强化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完善医疗救护设施。
在旅游餐饮安全管理方面,《通知》强调,要重点监管旅行社组织游客餐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旅游餐饮企业及景区内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力度,尤其是在节庆活动期间更要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在导游执业行为和服务质量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加强对导游执业行为检查,重点加强对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私自改变行程、强制购物和增加合同外项目以及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导游活动,以及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消费者等违规行为管理。
针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秩序管理,《通知》指出,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旅游者较多的景区驻场演出、东北二人转剧场、大型演艺、酒吧内营业性演出、餐饮服务等国内演出行业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履行营业性演出备案和审批手续;加大对各地涉外营业性演出执法检查,督促承办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对擅自从事演出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针对旅游节庆活动管理,《通知》强调,要督促节庆活动主办方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规定,科学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流量控制方案,对活动举办场所的重点区域流量实行分级监控管理,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加强交通疏导,完善安全警示和指引标识。根据需求配备医疗救护人员及设施,在重点区域、重点游览线路、特殊时间节点上,实行专人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