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国有林管理总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省林草局所属各有关单位,本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林草局意见,按照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部署,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申报种类包括: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市)、乡(镇),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中国森林康养人家。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民营或混合制经营权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包括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林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园、生态产业园区及其管理运营实体;户外体育、森林教育、温泉度假村、养生、养老、休闲、拓展、中医药旅游基地及相关产业投资、管理、运营企业等); (三)经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生态农庄、特色民宿、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林场等; (四)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森林康养产业相关经营实体。 (一)“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市)、乡(镇)”申报要求 1.地方党政部门高度重视森林康养。把森林康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积极组织林业、民政、卫健、中医药等部门联合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森林康养环境优良。区域内森林等自然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50%以上,林区天然环境健康优越,林相优美,负氧离子含量高。景观资源丰富,气候条件适宜。区域内自然水系水质在二级及其以上,大气等环境指标优良。周边无大气、噪(音)声、水体、土壤、农药、辐射、热污染等污染源。 3.基础设施完善。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可达性较好,区域内部道路体系完善。康养步道、康养酒店、康养中心、康养配套设施等布局合理,导引系统完备,相应设施完善。水、电、通讯、接待、住宿、餐饮、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齐全,符合行业标准并能有效发挥功能。 4.森林康养产品丰富。区域内具备与康养主体功能相适应的森林康养服务。拥有具备森林康养特色的森林食品、饮品、保健品及其它相关产品的种植、研发、加工和销售等产业。 5.医疗设施健全。区域内医联体完成情况良好,中西医医疗设施配套完善,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取得一定成效,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能力齐全。中药材资源丰富,中医药事业发展良好。 6.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区域内拥有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的多种经营主体,且分布比较均衡,具备形成全域森林康养产业集群发展潜力。运营管理机构健全,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康养专业人员队伍。 7.安全保障有力。基地选址科学安全,康养设施及场地符合安全标准。具备救护条件,应急预案可操作,消防等应急救灾设施设备完善。区域内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完善,3年内未发生过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或森林灾害事故。 8.信誉良好,带动能力强。区域内森林康养基地土地权属清晰,无违规违法占用林地、农地、沙地、水域、滩涂等行为,基础设施建设合法合规,经营主体依法登记注册,3年内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区域内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具备一定接待规模,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反响好。带动当地就业和增收效果明显,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森林康养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年接待游客和康养客户达到一定数量且经营收入较高。已成为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产业。 9.编制了相应的县(市)、乡(镇)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森林康养产业相关扶持政策。 优先条件:已实施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扶持政策的优先入选。 (1)具备一定规模的森林资源,并符合《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标准规定;基地面积不小于50hm2集中区域,基地及其毗邻区域的森林总面积不少于1000hm2,基地内森林覆盖率大于 50%。 (2)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地理和气候资源,或名胜古迹(包括古树名木、古屋、古桥、古道、古街、古巷)、历史渊源、民族特色以及丰富的林下经济产品和中药材资源。 (3)经营区域内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完善,3年内未发生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或森林灾害事故。 (4)林区天然环境健康优越,负氧离子含量高,周边无大气、水体、土壤、农药、辐射、热污染、噪(音)声等污染源。 (1)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外部连接公路至少为三级标准,距离最近的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或码头等交通枢纽不超过2h车程,可达性较好,基地内部道路体系完善。 (2)康养步道、康养酒店、康养中心、康养配套设施等布局合理,导引系统完备,无障碍设施完善。 (3)水、电、通讯、接待、住宿、餐饮、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齐全,符合行业标准并能有效发挥功能。 (4)申报基地应具备或正在建设或已经规划建设:中医药康养设施(如中医药养生场馆、禅修冥想、温泉药浴、 药膳食疗、康复理疗场所等);自然教育体验设施(如科普馆、自然体验径、森林学校等);运动体验设施(如运动健身、登山、森林马拉松、攀岩、滑索、跳伞、蹦极、漂流、滑雪、冰雪运动等);休闲度假体验设施(如自驾车宿营地、房车营地、度假民宿木屋等)。 (1)具备森林康养特色的森林食品、饮品、保健品及其它相关产品的种植、研发、加工和销售等产业。 (2)具有一定的特色森林康养项目,如食疗、音疗、芳疗、香疗、药浴、禅修、冥想、太极、八段锦等。 (3)具备以森林康养为主题的文学、摄影、美术、诗歌、自然教育、持杖行走、森林马拉松、太极、瑜伽等文化体育产品,森林康养文化体验与教育多样。 (4)研发了围绕“养身、养心、养性、养智、养德”五养的森林康养服务套餐,且形成了不同时长(如3天2晚、4天3晚、5天4 晚等)、不同主题(排毒养颜、减压舒压、自然教育、亚健康调理等)的服务产品体系。 (1)有一定数量经过森林康养专业培训的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如森林康养指导师、运动森林康养师、森林康养疗法师等)和运营管理人才队伍。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训和引进,积极参与森林康养相关专业培训和行业交流。 (2)森林康养餐饮、康养活动、住宿服务等管理流程、技术规范或服务标准健全。 (3)具有合格资质的安全保障专业服务队伍和较为完善的安全保障服务体系。 (1)土地权属清晰,无违规违法占用林地、农地、沙地、水域、滩涂等行为,基础设施建设合法合规,经营主体依法登记注册,3年内无重大负面影响。 (2)具备一定的接待规模,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反响好。带动当地就业和增收效果明显,有效推动乡村振兴。 1.申报单位为具有一定接待能力的专业合作社、生态农庄、 特色民宿、专业经营大户、家庭林场,基地面积不小于25hm2的集中区域,基地及其毗邻区域的森林总面积不少于200hm2。基地内森林覆盖率大于30%,近成熟林超过30%,平均郁闭度0.4 以上。 2.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交通便利,可达性好,基地内部道路体系完善。具有一定的康养设施设备,如步道、运动场所、自然教育解说导引。 3.具有一定的森林康养产品,开展自然教育、康体休闲、采摘、垂钓、拓展、徒步、房车营地、特色农林事体验活动等。有乡土特色饮食、乡土产品或具有当地特色的民俗文化或手工艺文 化遗产。 4.编制了专业的森林康养(产业)规划或森林康养基础建设实施方案。 5.具有参加学习交流培养的森林康养专业服务人才,具有较好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6.带动当地农民参与,促进当地就业和增收,有效推动乡村 振兴。 7.土地权属清晰,无违规违法占用林地、农地、沙地、水域、滩涂等行为,基础设施建设合法合规,经营主体依法登记注册,3年内无重大负面影响。 1.填报对应的《申报表》(详见附表),有特色的部分可以在申报表以外增加相应内容说明。申报表要求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4份(A4 纸装订)。 2.森林康养专项规划文本(方案),要求电子版1份。 3.高清(1920×1080P)影像资料片,时长8 分钟内。资料片内容以介绍申报的资源与文化条件、交通条件、接待能力、管理服务能力等为主,并配1600字以内解说词,资料片要求光盘(或U盘)1份,电子版1份。 4.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必要附件材料。 1.各申报主体将完整的申报资料报上一级林草主管部门盖章 推荐; 4.对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列入推荐名单,由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以推荐函形式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20日。请各地林草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2套、电子版1套),连同宣传视频光盘片寄(送)至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电子版文件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431—85116566,18643060072(微信同号),13944943366(微信同号) 寄(送)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756号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235室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秘书处 附:登录网站下载相关附件:http://www.jlslxqby.com/index.php/Index/NewsView/id/1102/cateid/61.html